地方农药经营管制调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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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药可以卖给未成年人吗?

不可以。因为农药是一种危险品,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使用不当可能会给自身和他人带来严重的伤害甚至生命危险。一些未成年人存在**倾向,可以**到农药会给自身带来安全隐患。农药应该严格控制**对象,不得卖给未成年人。同时,**应该加强监管,制定相关法律规定,对违规**农药给未成年人的商家实施惩罚。另外,也应该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加强农药的安全使用和储存教育,让大家共同为农业生产和人民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2、农药3911哪里有卖的?

不清楚农药3911的**渠道因为农药是一种有毒的化学物质,不建议普通人进行**和使用。在中国,农药的**需要经过相关的许可和监管。如果您需要**农药3911,请咨询当地的农业部门或者农药**商。我们也应该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尽量减少对农药的依赖,在农业生产中选择更加安全和可持续的方式。除了农药,还有很多种化学农药或者化肥会对环境和人健康造成危害。我们应该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生态农业,采用更加科学和可持续的农业方式,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保护我们的环境和健康。

3、农业农村局的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研究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中重大问题,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并安排部署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检查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提出全县农村改革的重大原则措施,统一协调处理全县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提出全县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全县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果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根据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目标,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协调指导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指导全县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与相关部门协商并组织实施。

(七)协同县级有关部门抓好全县农村基层****建设、法制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提出农业产业保护、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一村一品发展,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提供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九)依法开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质量检测和市场监督;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实施;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十)起草有关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范性文件及实施办法;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植物(除森林外)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十一)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经济统计工作;预测并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十二)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组织编制全县农业资源区划,指导农用地、草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四)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态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六)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七)研究拟定全县畜牧产业发展政策、规划与年度计划,指导畜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畜牧业资源的合理配置、畜产品品质改善和畜产品安全,促进全县畜牧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并组织全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全县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八)承办县**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承担农业援外项目的监管工作。

(十九)承担全县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制定耕地保护与鼓励耕地开发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承办农用地转用、征地和土地开发整理的审核、汇总、报批工作,加强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确保全县耕地面积的占补平衡。并负责指导农村土地(含耕地、草原、水域、滩涂等)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协同调处权属**等。

(二十)承担全县的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

(二十二)负责渔业生产及渔政管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个体户经营范围里有卫生杀虫剂**,可以卖蚊香、杀虫剂吗?

可以。

按照国家有关按规定,凡是预防、消灭或控制蚊、蝇、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产品,都属农药范畴。而蚊香属于驱蚊产品,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还要取得农业部门发放的农药登记证号和农药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但是管制不是很严格,日常百货卖是没有问题的。

5、氰戊菊酯是不是管农药?

农药没有“管制”一说,只有“禁用”和“限用”。根据农业部第199号公告,氰戊菊酯属于限用农药,不得在茶树上使用。除此之外,别无限制。但,是不是禁用或者限用,跟你这个能不能报案是两回事。即使农药没有被限用,如果是故意投毒行为,一样可以报案。

拓展好文: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5〕1298号

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林草局、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药监局、乡村振兴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动“十四五”白色污染治理取得更大成效,我们制定了《“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完善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体系,压实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着力提升塑料垃圾末端安全处置水平,大力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大幅减少塑料垃圾填埋量和环境泄漏量,推动白色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地方、部门和企业责任有效落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在源头减量方面,商品零售、电子商务、外卖、快递、住宿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现象大幅减少,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1000万个。在回收处置方面,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大幅提高;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减少;农膜回收率达到85%,全国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在垃圾清理方面,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塑料垃圾向自然环境泄漏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

1.积极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以一次性塑料制品为重点,制定绿色设计相关标准,优化产品结构设计,减少产品材料设计复杂度,增强塑料制品易回收利用性。(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禁止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部分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宣贯实施,加强对商品过度包装的执法监管。(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落实国家有关禁止、限制**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规定。(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指导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商务部牵头负责)督促指导电子商务、外卖等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平台规则。(商务部、国家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发布绿色包装产品推荐目录,推进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大幅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国家邮政局、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标准化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在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探索开展直饮净水机替代塑料瓶装水试点。(国管局牵头负责)加强宣传教育与科学普及,引导公众养成绿色消费习惯,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管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充分考虑竹木制品、纸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响,完善相关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不同类型可降解塑料降解机理及影响研究,科学评估其环境安全性和可控性。(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标准体系,出台生物降解塑料标准,规范应用领域,明确降解条件和处置方式。(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加大可降解塑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应用成本。(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有序发展,引导产业合理布局,防止产能盲目扩张。(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对全生物降解农膜的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加大可降解塑料检测能力建设,严格查处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规范行业秩序。(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

(二)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

4.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在大型社区、写字楼、商场、**、学校、场馆等地,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提高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提升塑料废弃物回收规范化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等旅客运输领域塑料废弃物规范收集,推动交通运输工具收集、场站接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体系的有效衔接。(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铁路局、民航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快递企业与环卫单位、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加大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力开展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牵头负责)

5.建立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镇、村**设施建设和服务,合理选择收集、转运和处置模式。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继续开展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推广标准地膜应用,推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支持和指导种养殖大户、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积极开展灌溉器具、渔网渔具、秧盘等废旧农渔物资回收利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支持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发布废塑料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名单,引导相关项目向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园区集聚,推动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对小散乱企业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防止二次污染。(生态环境部负责)完善再生塑料有关标准,加快推广应用废塑料再生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鼓励塑料废弃物同级化、高附加值利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支持各地尽快补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原则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焚烧处理能力或建设条件的县城,不再规划和新建原生垃圾填埋设施;支持人口稀疏、垃圾产生量少、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设施的地区,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或经技术评估论证后,开展分散式、小型化焚烧处理设施试点;大幅减少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加强现有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提升运营管理水平,规范日常作业,禁止随意倾倒、堆存生活垃圾,防止历史填埋塑料垃圾向环境中泄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

8.加强江河湖海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发挥各级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实施江河、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力争重点水域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长江经济带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牵头负责)开展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监测调查。实施海湾、河口、岸滩等区域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推动沿海市县建立海洋塑料垃圾清理工作长效机制,保持重点滨海区域无明显塑料垃圾。(生态环境部牵头负责)增加海滩等活动场所垃圾收集设施投放,提高垃圾清运频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江河湖海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机理、监测、防治技术等相关研究。(科技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督促船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收集、转移和处置包括塑料垃圾在内的船舶垃圾,督促航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打击船舶垃圾违规排放的行为。(交通运输部牵头负责)确保船舶生活垃圾港口接收设施正常运行,推动港口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落实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主体责任,完善船舶生活垃圾“船-港-城”全过程衔接和协作,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内河港口船舶生活垃圾免费接收政策。(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深化旅游景区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常态化管理机制,增加景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投放,推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与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及时清扫收集景区塑料垃圾。倡导文明旅游,强化对游客的教育引导,对随意丢弃饮料瓶、包装袋、湿巾等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实现**及以上旅游景区露天塑料垃圾全部清零。将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体系。(文化和旅游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深入开展农村塑料垃圾清理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将清理塑料垃圾纳入村庄清洁行动的工作内容,组织村民清洁村庄环境,对散落在村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田间地头、巷道公路等地的露天塑料垃圾进行清理,推动村庄历史遗留的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村庄保洁员公益岗位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机制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开展年度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调研指导推动地方落实各项任务,并将联合专项行动发现的塑料污染治理相关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属地管理,压实地方责任。地方各级人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抓好组织落实,确保完成本地区塑料污染治理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