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外包装及内容物。劣质农药一般印刷质量不良或粘贴不好,包装物污渍严重。乳油、超低量乳油和水剂、水溶液剂、微乳剂等混浊不清,有分层和沉淀的杂质;水乳剂、悬浮剂等严重分层,轻摇后倒置,底部仍有大量的沉淀物或结块;粉剂和可湿性粉剂结块严重,手摸有硬块;片状熏蒸剂粉末化,烟剂受潮严重等。
二看标签。仔细阅读标签。对照标签的14项基本内容要求,检查各项内容是否全面;尤其是要“三证”(准产证号、生产标准号、农药登记号)齐全,查阅《农药登记公告》,看标签上的登记证号与公告里的是否相同,厂家是否为同一个厂家;登记的使用作物和使用剂量是否和标签所标明的一致;仔细观察农药的生产厂家和地址,对照区号本,确认联系的区号是厂家地址的区号,按照标签所标明的打核实。
2、致命的农药有哪些?农药都是毒药,都是致命的,不过不同的农药致命量是不同的。
比如敌敌畏、百草枯等。
农药的毒性分类:
1.剧毒农药。致死中量为1至50毫克/公斤体重。
2.高毒农药。致死中量为51至100毫克/公斤体重。
3.中毒农药。致死中量为101至500毫克/公斤体重。
4.低毒农药。致死中量为501至5000毫克/公斤体重。
5.微毒农药。致死中量为5000毫克以上/公斤体重。
农药使用注意事项:
1.**农药,看清标签。**和使用农药,要仔仔细细阅读标签。要**和使用农药瓶(袋)上标签清楚、登记证、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号码齐全的农药,不要**和使用农药标签模糊不清,或登记证、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号码不全的农药。在标签的底部常常可以看到一排小图标,指应遵守的一些操作规程。
2.农药储运,远离食品。农药必须单独运输,修建专用库房中箱柜上锁存放,并有专人保管,农药不得与粮食、蔬菜、瓜果食品及日用品等物品混运、混存,防止儿童进入农药库房。
3.农药配制,专用器具。配制农药,要选择专用器具量取和搅拌农药,绝不能直接用手取药和搅拌农药。
4.田间施药,注意防护。田间施用农药,必须穿防护衣裤和防护鞋、戴帽子、防毒口罩和防护手套。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以上人员不能施用农药。
3、农药经营许可证查询网?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可以查阅到农药登记信息和农药标签信息:
1.订阅《农药登记产品信息汇编》,此刊物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主编,每年出版一次,详细介绍了农药登记产品的相关信息。
2.可以上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主办的“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该网站左上角的“农药综合查询系统”中,包含了农药登记产品查询、农药标签信息查询等栏目,查询方式灵活多样、方便快捷。
3.通过手机查询。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官方“中国农药”已于2025年12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要查询农药登记信息,可以通过登陆账号,搜索“中国农药”或“V_ICAMA”添加,在公众账号中点击“中国农药”,再点击“数据客栈”——“农药综合查询”即可进入。
4、化肥袋标NpOK是啥意思?N、P、K通常情况下,我们遇到的复合肥用N、P、K进行标注,N表示氮,P表示磷用P2O5表示,K表示钾用K2O表示。
TE表示化肥中含有微量元素。生产厂商一般会在他们的技术手册中说明化肥中微量元素的含量以及形态。添加的微量元素主要有硼,铁,锌,铜,钼,其中以添加螯合态微量元素最优。比如平衡水溶肥:20-20-20+TE。表示这个水溶性化肥中的总氮含量是20%,五氧化二磷的含量是20%,氧化钾的含量是20%,TE则表示化肥中含有微量元素。
KHM是腐植酸钾的缩写,有时候会见到市场上出现含这些标识的复合肥,一般情况下是含有腐植酸钾的复合肥,也有的化肥袋上不会标缩写。
FA为黄腐酸,它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能促进植物生长,尤其能适当控制作物叶面气孔的开放度,减少蒸腾,对抗旱有重要作用,能提高植物抗逆能力,增产和改善品质作用,可与一些非碱性农药混用,并常有协同增效的作用。
5、农药瓶身底部的线条是什么?农药标签的下方,有一条与底边平行的、不褪色的颜色标志带,不同的颜色代表此农药所属的类别:绿色标志带代表除草剂,红色为杀虫剂,黑色为杀菌剂,深**代表植物生长调节剂,杀鼠剂使用蓝色(卫生杀虫剂除外)。
拓展百科知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2025年1月8日起施行的办法)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是农业部为了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的管理,保证农药使用的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的办法,经2025年12月6日农业部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1月8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本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2025年12月8日农业部公布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现有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与本办法不符的,应当自2025年1月1日起使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标签和说明书。
为落实《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中国农药信息网公布的电子标签版式将予以改版,仅公布经核准的标签内容。近日,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的核准标签内容
按照新修订的《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批准农药登记时,仅对标签的安全性、有效性内容予以核准,不再核准标签格式,以及由企业自主标注的产品证明性和企业相关性等信息。核准信息包括:
(一)农药登记证信息。包括农药登记证号、登记证持有人、农药名称、剂型、毒性及其标识、总有效成分含量、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二)安全性、有效性内容。包括产品性能、使用技术要求、注意事项、中毒急救措施、储存和运输方法、质量保证期。
(三)其他内容。包括备注、核准日期、重新核准日期。其中,备注信息主要包括标注“限制使用”字样、标注规定的杀鼠剂图形,以及某些农药的有效成分表示方式等。
二、电子标签采集方式
申请农药登记或农药登记变更的,应在中国农药数据监督管理平台(网址:)提交电子标签,同意登记的,将核发新的标签,并发布电子标签。
已登记产品无电子标签信息的,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可向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大厅提交标签重新核准申请,经核准后予以公布。中国农药信息网上的“农药标签采集系统”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关闭。
三、电子标签的查询方式
已批准登记农药产品电子标签将在中国农药信息网(网址:**.icama.org.cn)予以公布。可登陆中国农药信息网的“数据中心”,进入“标签数据查询”,输入农药登记证号进行查询。公众可点击“核准日期”或者“重新核准日期”可以查询到相应的标签核准内容。鉴于大部分标签核准日期难以查询,这部分电子标签核准日期以“/”表示。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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