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长时间接触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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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草剂草甘磷对人有危害吗?

草甘膦,又称为农达,是美国孟山都公司开发的除草剂,具有低毒。食用过多会危及人体健康,并会造成肝肾、黏膜(消化道、皮肤、)、神经、呼吸和**系统的损伤,严重者可危及生命。也有学者认为应该重新评估草甘膦的毒性作用,特别是长期或慢性效应。

近年来,不断有国内外研究报告指出草甘膦的危害性,如在阿根廷查科,由于在转基因大豆和水稻作物上大量喷洒草甘膦,导致婴儿出生缺陷;2026年,阿根廷国家的出生缺陷比2000年增加近四倍。来自巴拉圭的妇女在怀孕期间接触草甘膦除草剂,也发现了类似的缺陷。业种植中低得多的比较相符合。

还有研究认为,草甘膦是一个可疑的内分泌干扰物。它可能破坏重要生殖激素的产生,如孕激素和雌激素。已发表的研究表明:动物和人类细胞的各种内分泌效果与草甘膦相关。

国内一些研究也证明草甘膦对人类健康威胁较大,如:

《生态学报》2026年03期上刊登的论文《草甘膦造成中华大蟾蜍神经细胞对**反应的灵敏性降低》

《卫生毒理学杂志》1996年第10卷第4期刊登的论文《草甘膦造成大鼠肝细胞受损、肝细胞存活率下降,诱发DNA损伤》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0年02期刊登的论文《转基因大豆施用的草甘膦除草剂对黄鳝有遗传学损伤作用》、

《癌变.畸变.突变》2026年03期刊登的论文《草甘膦对小鼠具有生殖毒性并具有一定的致突变作用,对小鼠**产生损害》

《甘肃科学学报》2026年04期论文刊登《除草剂草甘膦对鲫鱼血细胞及血红蛋白影响的研究》,文章指出:“利用除草剂草甘膦染毒鲫鱼,以红细胞、白细胞和血红蛋白等为指标,研究了除草剂草甘膦对鲫鱼的毒性.结果显示:草甘膦对鲫鱼的血红蛋白、红细胞和白细胞影响较大,具有较明显的时间效应;而且三者与浓度之间均具有较为显著的线性回归。”

中南大学硕士论文(2026)《农达41%草甘膦对人L02肝细胞损伤的研究》中指出:“能引起L-02肝细胞存活率下降,细胞膜通透性增加,抑制细胞离子转运,诱发DNA损伤,线粒体膜电位降低,CytC、AIF等凋亡因子泄漏,使细胞产生凋亡和坏死,对肝细胞具有明显的损伤作用;其损伤的作用机制可能与农达(孟山都抗草甘膦除草剂)导致肝细胞氧化损伤、线粒体崩溃等途径有关。

草甘膦不但过量食用具有毒性,少量摄入也可能对身体健康有长期或慢性效应。应重视草甘膦对健康的危害作用

2、玉米苗前除草剂对大蒜有影响吗?

玉米苗前除草剂可能会对大蒜产生影响。大蒜和玉米都属于禾本科作物,但是它们的生长和特点不同,因此在使用除草剂时需要注意。

一些玉米苗前除草剂可能包含对草本植物和蒲公英等杂草有害的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可能会通过土壤或空气传播到大蒜上,导致大蒜受到伤害,生长受到影响,甚至死亡。

如果需要在玉米田中使用除草剂,最好避免近距离喷洒大蒜附近。在使用除草剂之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其成分和使用方法,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使用。如果担心对大蒜产生影响,最好选择手工除草。

3、有机硅.加除草剂对玉米苗有危害吗?

有机硅.加除草剂是一种较为常见的除草剂,其主要成分是草甘膦。草甘膦是一种广谱、强效、低毒性的除草剂,对于大多数植物都没有明显的危害,对于玉米苗也不会引发明显的毒害作用。不过,使用有机硅.加除草剂时还是要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时应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方法和剂量,不要超量使用。

2.需要注意除草剂使用的时机,不要在玉米苗生长初期使用,以免影响玉米苗的生长发育。

3.在使用除草剂时需要注意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和吸入。

如果正确使用,有机硅.加除草剂对玉米苗不会造成明显的危害。为了保证农作物的健康和安全,建议在使用除草剂时要按照说明书规定正确使用,并注意安全防护。

4、白芨专用除草剂对白芨有影响吗?

有影响。因为白芨专用除草剂会针对白芨植株及其周围杂草施药,可能会影响到白芨植株的生长状况,包括抑制其正常发芽、生长和开花等。除草剂可能会在土壤中残留,对土壤和其它植物也可能产生影响。为了减少白芨受到除草剂的影响,可以采用手工除草的方法,避免在白芨周围施药;或者在施药时使用保护罩等辅助工具,防止除草剂接触到白芨植株。另外,选择较为安全、对环境和植物影响较小的浅层、土壤残留时间短的除草剂也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5、打完除草剂注意什么?
除草剂的合理使用有利于提高除草效果,保证对作物安全,减少对环境污染。具体做法如下:

(1)选择合适的除草剂。每一种除草剂的活性、作用机制和防除对象是不同的。根据这些特性,选择合适的除草剂是提高除草剂效果的根本保证,如氟乐灵主要抑制杂草幼根和幼芽,对大草无效,这样氟乐灵就不宜在杂草出苗后应用。

(2)要了解防除对象种类和特性。田间杂草种类很多,形态差异和特性不同,对除草剂的敏感程度也不一样,即使是同一种杂草在不同生育期抗药性也有明显差别。如单子叶杂草占优势的地块,就应选择对单子叶杂草效果好的除草剂。

(3)要选择对作物安全的除草剂。应用除草剂后,不可避免地同作物接触,有时可直接对作物造成药害,有的飘移到邻近作物造成药害,有的除草剂在土壤中持效期长,对后茬作物造成药害,以上的药害都是直接造成的,在短期内明显地表现出来,称为急性药害。有的除草剂进入植物体内以后,对作物某一生理过程产生不利影响,缓慢地表现出来,称为慢性药害,如对作物品质和耐贮性影响等。以上产生的药害情况应全面加以注意。

(4)了解除草剂特性和使用方法。防止乱用、误用和错用除草剂;要掌握好除草剂用药量,做到均匀喷雾;选择合适的使用期;根据作物和杂草生长情况,改变除草剂的使用方法,如带状施药、混合施药等;要做到先试验、示范、后推广的原则,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和提高。

(5)要特别注意环境条件对除草剂的影响。

温度

在一般情况下,温度高除草剂活性强,低温除草效果差。如除草醚在20℃以下,除草效果不好。所以在菜田应用除草剂时,在高温情况下应减少用药量,低温时应增加用药量。

湿度

很多土壤处理剂,在土壤湿度高时效果好,土壤干燥除草效果差。茎叶处理剂如遇到湿度大或降雨对除草效果不利。

光照

有些除草剂在光照强的情况下,提高除草效果(如除草醚),有的除草剂在光照下易挥发和光解降低药效(如氟乐灵等)。

土壤

土壤质地和有机质含量,对除草效果和作物药害影响较大,一般在有机质含量高和粘性的土壤,因对除草剂吸附强,除草效果差,药害也轻,用药量应相应增大,相反在沙性、有机质含量低的土壤,除草效果好,药害也重,用药量应相应降低。

以上所注意的问题是合理用药所必须的,对提高药效,增加对作物的安全性和减少环境污染起了巨大作用。同时还必须指出,我国幅员辽阔,环境差异性很大,在使用中应根据各地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药剂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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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好文:高温作业的危害认识与防控

原标题:高温作业的危害认识与防控

1、什么是高温作业?高温作业有哪些类型?

高温作业: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结合的异常气象条件、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作业类型分为:①高温、强热辐射作业;②高温、高湿作业;③夏季露天作业。

⑴高温、强热辐射作业

又称干热型作业。

特点是气温高、热辐射强度大,而相对湿度较低。人体受到对流热和辐射热的作用。工业企业中常见的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场所有: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轧钢车间;机械制造行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车间;陶瓷、玻璃、搪瓷、砖瓦等工业的炉窑车间;火力发电厂和轮船的锅炉间等。常见的热源有:冶炼炉、加热炉、锅炉;陶瓷、玻璃搪瓷、砖瓦工业的窑炉以及烧铸炽热金属熔液、铸件、刚出窑的砖瓦、陶瓷等炽热物体。

⑵高温、高湿作业

又称湿热型作业。

特点是气温和湿度高,相对湿度达80%以上,而辐射热不大,高湿度的形成主要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水蒸气或生产上要求车间内保持较高的相对湿度所致。工业企业中常见的高温、高湿作业场所有:印染、缫丝、造纸等工业中液体加热或蒸煮车间;潮湿的深层矿井;食品加工行业的屠宰、肉食加工车间等。

⑶夏季露天作业

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如夏季的农田劳动、野外、建筑、搬运、矿藏勘探、开采等露天作业以及军事训练等。除受太阳的直接辐射作用外,还受到加热的地面及周围物体二次辐射源的附加热作用。露天作业中的热辐射强度虽然较高温车间低,但其作用的持续时间较长,加之中午前后的气温较高,易形成高温和热辐射的联合作业环境。

2、高温作业的卫生限值

接触时间率100%,体力劳动强度为Ⅳ级,WBGT指数限值为25℃;劳动强度分级每下降一级,WBGT指数限值增加1℃~2℃;接触时间率每减少25%,WBGT限值指数增加1℃~2℃,见下表。

3、高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26),高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只有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未作要求。

1、目标**:

职业禁忌证:

1.1 未控制的高血压;

1.2 慢性肾炎;

1.3 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1.4 未控制的糖**病;

1.5 全身瘢痕面积≥20%以上(工伤标准的八级);

1.6 癫痫。

2、检查内容:

2.1 症状询问:重点询问有无**系统、泌**系统及神经系统症状等;

2.2 体格检查:内科常规检查,重点进行**系统检查;

2.3 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2.3.1 必检项目:血常规、**常规、血清ALT、心电图、血糖;

2.3.2 选检项目:有甲亢病史可检查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血清游离三碘甲腺原氨酸(FT3)、促甲状腺激素(TSH)。

3、健康检查周期:1年,应在每年高温季节到来之前进行。

4、每年应该什么时间进行高温职业健康检查?高温季节过去了,高温作业职业禁忌人员是否可以回到原岗位?

工作中,很多企业组织高温职业健康检查时,不知道体检时间上也有要求,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26),高温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为1年,应在每年的高温季节到来之前进行,地区不同,高温季节时间也有所不同,长江中下游地区5-6月份组织体检较为合适。经检查发现以下目标**的劳动者应列为职业禁忌证,不适宜从事高温作业,应在高温季节到来之前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

当高温季节结束,天气转凉,岗位中WGBT在规定限值以下,自然也就不再是高温作业了,存在上述目标**的劳动者原则上是可以回到原岗位上作业(WGBT常年超过规定限值的除外)。

5、高温引起的法定职业病

职业性中暑 是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

诊断原则 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中暑先兆(观察对象) 是指在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

诊断及分级标准

1 轻症中暑 除中暑先兆的症状加重外,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快速等表现,体温升高至 38.5℃以上。

2 重症中暑 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型,也可出现混合型。

2.1 热射病 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2.2 热痉挛 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2.3 热衰竭 起病迅速,主要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处理原则

1 治疗原则

1.1 中暑先兆:暂时脱离高温现场,并予以密切观察。

1.2 轻症中暑:迅速脱离高温现场,到通风阴凉处休息;给予含盐清凉饮料及对症处理。

1.3 重症中暑:迅速予以物理降温和(或)药物降温;纠正水与电解质紊乱;对症治疗。

2 其他处理 中暑患者经及时处理,一般可很快恢复,不必调离原作业。

6、高温对健康危害

高温作业可使人感到热、头晕、心慌、烦、无力、疲惫等不适感、可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的改变,主要表现在:

1、体温调节障碍,由于体内蓄热,体温升高。

2、大量水盐丧失,可引起水盐代谢平衡紊乱,导致体内酸碱平衡和渗透压失调。

3、心律脉搏加快,皮肤血管扩张及血管紧张度增加,加重心脏负担,血压下降。但重体力劳动时,血压也可能增加。

4、消化道贫血,唾液、胃液分泌减少,胃液酸度减低,淀粉活性下降,胃肠蠕动减慢造成消化不良和其他胃肠道**增加。

5、高温条件下若水盐供应不足可使**浓缩,增加肾脏负担,有时可见肾功能不全,**中出现蛋白、红细胞等。

6、神经系统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注意力和肌肉的工作能力、动作的准确性和协调性及反应速度的降低等。

7、个人预防措施

1、在高温季节,尽量避开高温时段外出工作或减少户外活动,尤其是10-16时不要在烈日下外出运动和劳动。

2、室外劳动时应戴上草帽,穿浅色衣服,并且应备有饮用水和防暑药品,如感到头晕不舒服应立即停止劳动,到阴凉处休息。

3、浑身大汗时,不宜立即用冷水洗澡,应先擦干汗水,稍事休息后再用温水洗澡。

4、空调温度应控制在26~28℃,室内外温差不要超过8℃。空调运作时,尽量避免送风口冷风直接吹着头部或长时间对着身体某一部位吹。定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5、注意饮食卫生。要多饮水,每日补充2000毫升以上的水,以温淡盐开水或茶水为主,兼食瓜果、新鲜蔬菜、绿豆汤。

6、要提高防范中风的意识。少食多餐,切忌过饱过腻,以防胃肠道消化食物时与大脑争血,增加脑缺血性中风的机会。凡有心脑血管**、糖**病者,应坚持服药,一旦出现心慌气短、头昏眼花、手足不灵、走路不稳、精神萎靡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8、高温中暑急救方法

1、立即将**移到通风、阴凉、干燥的地方,如走廊、树荫下。

2、使**仰卧,解开衣领,脱去或松开外套。若衣服被汗水湿透,应更换干衣服,同时开电扇或开空调(应避免直接吹风),以尽快散热。

3、意识清醒的**或经过降温清醒的**可饮服绿豆汤、淡盐水,或服用人丹、十滴水和藿香正气水(胶囊)等解暑。

4、用湿毛巾冷敷头部、腋下以及腹股沟等处,有条件的话用温水擦拭全身,同时进行皮肤、肌肉**,加速**循环,促进散热。

5、一旦出现高烧、昏迷抽搐等症状,应让**侧卧,头向后仰,保持呼吸道通畅,同时立即拨打120电话,求助医务人员。

9、用人单位防控措施

1、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2、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4、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6、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7、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8、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9、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10、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11、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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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其胜

郭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