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的重要性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的主要职责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的主要职责包括:

  • 制定农业种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 组织制定农业种植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 组织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 负责农业种植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 加强对农药、化肥等农资的管理;
  • 组织开展农业种植业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通过以上职责的履行,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为我国农业种植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的最新动态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还加强了对农药和化肥的管理,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该部门还积极推广新型农业技术和种植模式,促进农业生产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用户关心的问题

问题一: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如何保障农民的权益?

答案: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加强农业生产的监管和管理,保障农民的权益。同时,该部门还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效益,增加收入。

问题二: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如何加强农药和化肥的管理?

答案: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通过加强对农药和化肥的登记、审查、监管等工作,规范农药和化肥的生产、**和使用。同时,该部门还积极推广绿色农业技术和有机农业模式,减少对农药和化肥的依赖,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问题三: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如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答案: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推广绿色农业技术和有机农业模式,加强农业生产的监测和评估工作,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百科知识

农药

农药是指用于防治农作物、林木或草地上的有害生物的药剂。它分为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多种类型。农药的使用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但如果使用不当,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化肥

化肥是指用于促进农作物生长和提高产量的化学肥料。它分为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两种类型。化肥的使用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但如果使用不当,会对土壤和环境造成污染。

参考来源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工作报告》

《关于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药管理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加强化肥管理的通知》

问答拓展:有机肥料登记证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申请肥料正式登记证办理程序:

1、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肥料窗口审查《农业部肥料正式登记申请书》或《农业部微生物肥料正式登记申请凳闭链书》及相关资料,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2、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评审。

3、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有关规定及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种植业管理司司长(受部长委托)审批后办理批件。

法律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第七条凡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第八条农业部制定并发布《肥料登记资料要求》。肥料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应按照《肥料登记资料要求》提**品化学、肥效、安全性、标签等方面资料和有代表性的肥料样品。

第九条农业部负责办理肥料登记受理手续,并审查登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境内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其申请登记资料应经其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农业部提出申请。

第十条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前,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试验。对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经农业部认定的产品类型,可相应减免田间试验。

第十一条生产者可按要求自行开展肥料田间试验,态握也可委托有关单位开展,生产者和试验枣孙单位对所出具的试验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问答拓展:正县级是什么级别

正处级(正县级)是相当于县长,是**干部;在正处级之上的有正国级、副国级、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在正处级之下的有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正股级。

正处级:

(一)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安厅X处,省委办公厅主任等。

(二)**中央、全国人大锋饥燃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肢茄、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如广东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三)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如扬州市劳动银虚局局长),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协的正职(如滨海县县长),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重点中学正职。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问答拓展: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的主要职责

(二)拟订种植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起草有关种植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种植业标准化生产;拟订种植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四)提出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等主要农产品产需调控和品质改善建议。
(五)提出种植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主要农作物高产创建工作,指导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六)组织监测发布植物疫情,组织农情调度;参与种植业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
(七)负责种植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种植业灾情,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等储备和调拨,提出种植业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种植业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负责耕地质量管理,指导科学施肥;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改良的政策措施及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运用工程、农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拟订节水农业发展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农作物种子监督管理;组织农作物品种审定;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质资源进出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负责种子检验员及检验机构考核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肥料、农药登记及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二)编制种植业基本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编制本行业财政专项规划,提出部门预算和专项转移**安排建议并组织或指导实施。
(十三)起草植物保护与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植物检银银疫审批;承担《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履约工作;承办签署**间植物检疫协议的有关工作;承办植物及其产品出入境禁令、解禁令及禁止入境植物名录的制定和发布工作;组织植物检则搏历疫性有害孙搜生物的普查。
(十四)组织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指导科学用药。
(十五)开展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六)指导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七)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