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总结会给农友们分解一下“有机磷农药经呼吸道吸入的发病时间是多少”,其次还会对“有机磷农药经呼吸道吸入的发病时间多为”的内容进行细致详细,期待对各位有所收获,别忘了收藏哦!
有机磷杀虫剂杀虫效力高,对人畜的毒性也大。目前绝大多数的杀虫剂中毒是误服有机磷杀虫剂所引起的。有机磷杀虫剂进入人体后通过血液、淋巴很快运送至身体各个器官,以肝脏含量最多、肾、肺次之,肌肉及脑组织中含量少,其毒理作用是抑制人体内胆碱酯酶的活力,使之失去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使乙酰胆碱在体内积累过多。中毒原因主要是中枢神经呼吸衰竭,呼吸肌瘫痪而窒息;支气官腔内积贮粘液,肺水肿等加重呼吸衰竭,促进死亡。 一、中毒症状 1、轻度中毒 短时间内接触较大量的有机磷杀虫剂后,24小时内呵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视力模糊、无力等症状,瞳孔可能缩小。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50 %一70 %. 2、急性中度中毒 除较重的上述症状外,还有肌束震颤、瞳孔缩小,轻度呼吸困难、流涎、腹痛腹泻、步态蹒跚、意识清楚或模糊。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 %~50 %。 3、急性重度中毒 除上述轻度和中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肺水肿、瞳孔缩小、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等。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 %以下。 二、急救措施 1、消除毒物 将中毒者迅速带离现场,脱去污染的衣裤,用肥皂水(忌用热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眼部如受污染,应迅速用清水或2 %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对经口中毒者应立即送医院抢救,应尽早导吐,并可用清水、2 %碳酸氢钠溶液或用l: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洗胃应反复进行。 2、特效解毒药物 及时正确地服用解毒药,常用的有机磷解毒剂有抗胆碱剂和胆碱酯酶复能剂。阿托品是目前抢救有机磷杀虫剂中毒最有效的解毒剂之一,但对晚期呼吸麻痹无效。轻度中毒者可单独给予阿托品;中度或重度中毒者可以用阿托品治疗为主,可合并使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如氯磷定、解磷定),合并使用时,有协同作用,阿托品剂量应适当减少。 3、中草药治疗 可用绿豆、甘草各一两煎水服。也可用蔓佗萝0.3-0.9g煎水服。还可用金鸡尾和金银花各四两、干草二两煎水服。 4、针灸疗法 头昏头痛可针刺太阳、风池穴;恶心呕吐针刺内关、止吐穴;腹痛针刺中脘、足三里穴;腹泻针刺天枢、气海、止泻等穴;肌颤针刺大椎、足三里、池穴;呼吸闲难刺激膈神经。需要指出的是,针灸疗法必须由具有这方面专门技能的医生实施。 5、对症治疗 治疗过程中,特别注意要保持呼吸道通畅。出现呼吸衰竭或呼吸麻痹时,立即给予机械通气。必要时作气管插管或切开。呼吸暂停时,不要轻易放弃治疗。对脑水肿者应快速给脱水利尿药物,还要服用保护脑细胞药物,在大量出汗脱水时,应补充盐水,注意电解质平衡。急性中毒患者临床表现消失后仍继续观察2-3天;重度中毒患者避免过早活动,防止病情突变。(金卫士有害生物防治中心提供,只供参考)
中毒者最佳抢救时间是在接触农药后半个小时.
以下是一些参考资料,可能对某些朋友有用:
农药中毒的症状
夏季正是农民施肥打药季节,稍不注意就会引“毒”上身。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烦躁、意识模糊、言语不清,是农药中毒的主要症状。
一般来说,农药会经皮肤、呼吸道或口服吸收。经皮肤吸收多在2至6小时发病,经呼吸道吸入或口服吸入多在10分钟至2小时发病。农药中毒不管经何种途径吸收,导致中毒的表现基本相似,但首发症状略有不同:如经皮肤吸收中毒常出现多汗、流口水、烦躁不安等症状;经口中毒时常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经呼吸道吸入中毒时,视物、呼吸困难等症状可较快发生。
急救措施
“只要抢救及时,中毒者完全可以脱离生命危险。中毒者最佳抢救时间是在接触农药后半个小时内,如果能掌握一些自救方法,就会避免悲剧发生。”
发生农药中毒后首先应让中毒者尽快脱离现场,中止农药的继续吸收。若是经皮肤吸收者,要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裤,迅速用温水冲澡。经呼吸道吸入中毒的,要立即转到空气新鲜或通风的地方,解开衣领、腰带,保持呼吸畅通。经口引起中毒者,要先喝200毫升至400毫升的水,然后用浓食盐水或肥皂水引吐。但昏迷者不得引吐,以免呕吐物阻塞呼吸道。引吐后,应尽快为中毒者洗胃,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提醒农民朋友,喷洒农药时,要穿长衣、长裤,还要戴上口罩。用过的农药瓶要妥善处理,千万不能让孩子把玩。
至于后遗症,要就药物来定!
1.病史在生产、使用或生活中有与有机磷农药密切接触史。一般而言,急性中毒发病时间与毒物品种、剂量和侵入途径有关;经皮肤中毒者约2~6小时后发病,长者可至12小时;经呼吸道吸入中毒约1~2小时内发病;经口服中毒,约10分钟至2小时内出现症状。
2.临床表现和临床分级
1)临床表现
(1)毒蕈碱样症状这组症状出现最早,主要是由于副交感神经末梢兴奋所致,导致内脏平滑肌、腺体及汗腺等兴奋,产生毒蕈碱样作用,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瞳孔缩小、视力模糊、多汗、流泪、流涕、流涎、支气管痉挛及呼吸道分泌物增多、呼吸困难、心跳减慢、大小便失禁等。
(2)烟碱样症状主要是由于交感神经及运动神经受刺激,导致交感神经节及横纹肌兴奋性增加而引起的症状,类似烟碱中毒,主要表现为肌束震颤、肌肉痉挛、肌无力(尤其呼吸肌)、心跳加速、血压上升等。
(3)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主要表现为头晕、头痛、疲乏、共济失调、烦躁、谵妄、抽搐和昏迷等。
(4)迟发性神经病急性中毒一般无后遗症,个别患者在症状消失后2~3周可发生迟发性神经病,主要累及肢体末端,发生瘫痪、四肢肌肉萎缩等症状,尚可出现精神抑郁、狂躁等精神症状,这可能与有机磷抑制神经靶酯酶并使其老化有关,这些现象多见于中毒较重、昏迷时间较长的患者。
(5)有机磷农药中毒反跳有些有机磷农药口服中毒后,经急救临床症状好转,可在数日至一周后突然再发昏迷、肺水肿甚至死亡。这种症状复发可能与残留在皮肤、毛发和胃肠道的药物重吸收或解毒药停用过早或其他尚未阐明的机制所致,以乐果、马拉硫磷多见。
2)临床分级
(1)轻度中毒主要表现为胃肠道症状和神经系统症状,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以及头痛、头晕、乏力等,还可出现多汗、视力模糊等,胆碱酯酶活力(CHE)70~50%。
(2)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有肌束震颤、轻度呼吸困难等烟碱样症状,以及瞳孔缩小、大汗、流涎等,CHE50~30%。
(3)重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昏迷、大小便失禁、肺水肿、脑水肿、呼吸麻痹等,CHE
3.实验室及辅助检查
(1)全血胆碱酯酶活力(CHE)测定是诊断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特异性实验室指标,且可判定中毒程度、疗效及预后,尤其对病史不能明确者可帮助诊断。
(2)尿中有机磷分解物测定有助诊断,如敌百虫中毒时尿中可出现三氯乙醇;对硫磷中毒时尿中出现对硝基酚等。
(3)采集病人呕吐物、呼吸道分泌物、洗胃抽出液等作有机磷化合物鉴定。
(4)危重者可有心电图改变,出现多种心律失常。
接触机会:有机磷农药生产与使用人员。
侵入途径:可经皮肤、呼吸道、消化道吸收。
毒理学简介:
各品种的毒性可不同,多数属剧毒和高毒类,少数为低毒类。某些品种混合使用时有增毒作用,如马拉硫磷与敌百虫、敌百虫与谷硫磷等混合剂。某些品种可经转化而增毒,如1605氧化后毒性增加,敌百虫在碱性溶液中转化为敌敌畏而毒性更大。
有机磷农药(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在体内与胆碱酯酶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胆碱酯酶活性受抑制,使酶不能起分解乙酰胆碱的作用,致组织中乙酰胆碱过量蓄积,使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引起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磷酰化胆碱酶酯酶一般约经48小时即“老化”,不易复能。
某些酯烃基及芳烃基磷酸酯类化合物尚有迟发性神经毒作用,是由于有机磷农药抑制体内神经病靶酯酶(神经毒性酯酶),并使之“老化”,而引起迟发性神经病。此毒作用与胆碱酯酶活性无关。
缓释微胶囊剂型的有机磷农药,作用时间可较长。
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
潜伏期: 按农药品种及浓度,吸收途径及机体状况而异。一般经皮肤吸收多在2~6小时发病,呼吸道吸入或口服后多在10分钟至2小时发病。
发病症状: 各种途径吸收致中毒的表现基本相似,但首发症状可有所不同。如经皮肤吸收为主时常先出现多汗、流涎、烦躁不安等;经口中毒时常先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呼吸道吸入引起中毒时视物模糊及呼吸困难等症状可较快发生。
根据毒作用部位而引起的症状:
a. 毒蕈碱样症状: 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涎、多汗、视物模糊、瞳孔缩小、呼吸道分泌物增加、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肺水肿。
b. 烟碱样症状: 肌束颤动、肌力减退、肌痉挛、呼吸肌麻痹。
c.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头痛、头晕、倦怠、乏力、失眠或嗜睡、烦躁、意识模糊、语言不清、谵妄、抽搐、昏迷,呼吸中枢抑制致呼吸停止。
d. 植物神经系统症状: 血压升高、心率加快,病情进展时出现心率减慢、心律失常。
中毒分级
a. 轻度中毒: 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视物模糊、无力等症状,瞳孔可能缩小。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为50%~70% 。
b. 中度中毒: 上述症状加重,尚有肌束颤动、瞳孔缩小、轻度呼吸困难、流涎、腹痛、腹泻、步态蹒跚、意识清或模糊。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50% 。
c. 重度中毒: 除上述症状外,尚有肺水肿、昏迷、呼吸麻痹或脑水肿。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以下。
迟发性猝死: 在乐果、敌百虫等严重中毒恢复期,可发生突然死亡。常发生于中毒后3~15日。多见于口服中毒者。
中间型综合征: 倍硫磷、乐果、久效磷、敌敌畏、甲胺磷等中毒后2~4天,出现以肢体近端肌肉、屈颈肌、脑神经运动支支配的肌肉和呼吸肌无力为主的临床表现,包括抬头、肩外展、屈髋和睁眼困难,眼球活动受限,复视,面部表情肌运动受限,声音嘶哑,吞咽和咀嚼困难,可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
迟发性周围神经病:甲胺磷、丙胺磷、丙氟磷、对硫磷、马拉硫磷、伊皮恩、乐果、敌敌畏、敌百虫、丙胺氟磷等中毒病情恢复后4~45天出现四肢感觉-运动型多发性神经病。与胆碱酯酶活性无关。
农药溅入眼内可引起瞳孔缩小,不一定有全身中毒。
急救处理:
过量接触者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皮肤污染时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水冲洗。眼污染时用清水冲洗。口服者洗胃后留置胃管,以便农药反流时可再次清洗,如口服乐果后宜留置胃管2~3天,定时清洗。无法用胃管洗胃时可作胃造瘘置管洗胃。
有轻度毒蕈碱样、烟碱样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正常者;无明显症状,全血胆碱酯酶活性70%以下者;或接触量大者,均应观察24~72小时,及时处理。
特效解毒剂:
a. 阿托品: 能清除或减轻毒蕈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改善呼吸中枢抑制。
用药原则:早期、适量、反复给药,快速达到"阿托品化"(瞳孔扩大、颜面潮红、皮肤无汗、口干、心率加速)。
用法: 轻度中毒,每次1~2mg,皮下或肌注,每4~6小时1次,达“阿托品化”后改为口服0.3~0.6mg,每日2~3次。中度中毒,首次2~5mg,静注。重度中毒首次10~20mg,静注,如毒蕈碱样症状未好转或未达“阿托品化”,则5~10分钟后重复半量或全量;也可用静滴维持药量,随时调整剂量,达“阿托品化”,直至毒蕈碱样症状明显好转,改用维持量。如症状、体征基本消退,可减量观察12小时,如病情无反复,可停药。
轻度中毒可单独应用阿托品,中度及重度中毒时合并应用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剂。合并用药有协同作用,剂量应适当减少。
少量农药溅入眼内引起瞳孔缩小,无全身中毒症状者,不必同阿托品作全身治疗,应用0.5%~1%阿托品滴眼即可。
有机磷农药(OPS)是我国使用广泛、用量最大的杀虫剂。主要包括敌敌畏、对硫磷(1605)、甲拌磷( 3911)、内吸磷(1059)、乐果、敌百虫、马拉硫磷(4049)等。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AOPP)是指有机磷农药短时大量进入人体后造成的以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一系列伤害,临床上主要包括急性中毒患者表现的胆碱能兴奋或危象,其后的中间综合征(IMS)以及迟发性周围神经病(OPIDPN)。每年全世界有数百万人发生AOPP,其中约有30万人口死亡,且大多数发生在发展中国家。有机磷农药进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有三:经口进入——误服或主动口服(见于轻生者);经皮肤及黏膜进入——多见于热天喷洒农药时有机磷落到皮肤上,由于皮肤出汗及毛孔扩张,加之有机磷农药多为脂溶性,故容易通过皮肤及黏膜吸收进入体内;经呼吸道进入——空气中的有机磷随呼吸进入体内。口服毒物后多在10分钟至2小时内发病。经皮肤吸收发生的中毒,一般在接触有机磷农药后数小时至6天内发病。
你好!有机磷农药中毒,病情凶险,救治不及时可危及生命。救治措施包括:洗胃导泻、清除毒物、应用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剂、血液净化及对症治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