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4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4-21 | 有效期至: | 2026-4-21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5-6.3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459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啉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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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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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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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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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棉花蚜虫低龄若蚜始盛期,亩推荐剂量兑水50升进行叶面喷雾。配药时先将推荐剂量药剂充分溶解于少量水中,再加入到所需水量,混合均匀后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瓜类、豆类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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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系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胃毒作用,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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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或者农药混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 3、本品对蜜蜂、家蚕毒性高,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周围,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禁止在荷塘等水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 5、施药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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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可引起呼吸困难,口服后恶心、腹痛,严重者呼吸困难,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误服,及时携标签就医,无特定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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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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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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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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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4-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