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855 |
| 登记证持有人: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氟啶虫酰胺·螺虫乙酯 |
| 剂型:悬浮剂 |
|
毒性及其标识:
|
| 总有效成分含量:40%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虫酰胺16%
螺虫乙酯24%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茄子 |
蓟马 |
15-18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茄子蓟马发生初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一5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5天。
|
产品性能:
氟啶虫酰胺其作用机制是通过阻碍害虫吮吸作用,使害虫摄入药剂后很快停止吮吸,最后饥饿而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螺虫乙酯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昆虫脂质的合成使其中毒死亡,具有双向内吸传导性能。二者混配用于防治茄子蓟马。
|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452克/升(氟啶虫酰胺181克/升,螺虫乙酯271克/升)。 |
|
核准日期:
2025-12-22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