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885 |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氯虫·噻虫胺 |
| 剂型: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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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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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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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3%
氯虫苯甲酰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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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蛴螬 |
500-700克/亩 |
撒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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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花生播种前,将药剂与适量细砂土混合均匀后撒施。2.在花生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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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氯虫苯甲酰胺对昆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能够使机体持续脱钙,造成昆虫肌肉松弛型麻痹以致死亡;噻虫胺是新烟碱类杀虫剂,作用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可以选择性抑制昆虫神经系统,会使害虫异常兴奋,然后全身痉挛、麻痹而死亡。二者混配用于防治花生蛴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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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拌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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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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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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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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