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913 |
| 登记证持有人:青岛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虫螨腈·噻虫胺 |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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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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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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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20%
噻虫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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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葱 |
蓟马 |
8-12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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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大葱蓟马若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推荐每亩用水量40—50公斤。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大葱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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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虫螨腈与噻虫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虫螨腈为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可通过胃毒及触杀作用于害虫,在植物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的内吸作用;噻虫胺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突触后膜的烟碱性乙酰胆碱受体,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用于防治大葱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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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护目镜和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5.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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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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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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