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927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垄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虫螨腈·啶虫脒 |
| 剂型:微乳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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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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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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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4%
虫螨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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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黄条跳甲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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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使用1次。2.在甘蓝黄条跳甲成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30—50公斤,施药时应均匀喷雾。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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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虫螨腈与啶虫脒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具有较强渗透作用,用于防治甘蓝跳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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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注意药剂喷雾不可喷施到土壤表面,雨天及预计下雨前不可使用。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避免眼睛接触。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如接触皮肤,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就医诊治。5.如误服,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以原包装储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 远离热源或者火源。2.本品勿与食物、饲料、饮料和种子等同储同运,并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加锁保管。3.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112克/升(虫螨腈71克/升,啶虫脒41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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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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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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