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934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统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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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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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6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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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40—45公斤,务必喷匀喷透。2.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左右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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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兼具熏蒸作用,能刺激昆虫神经肌肉系统释放γ-氨基丁酸,对昆虫的神经传导产生抑制作用,昆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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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本品有眼睛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中毒,不要引吐,迅速携带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紧急医疗措施:如进行洗胃,应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对症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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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102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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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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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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