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4010 |
| 登记证持有人:辽宁津田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咯菌腈·精甲霜·噻呋 |
| 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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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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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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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1%
精甲霜灵1.5%
噻呋酰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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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根腐病 |
500—10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白绢病 |
500—10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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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2.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3.本品在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4.按登记用药量,将药剂稀释后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5.拌种后如不能及时播种,应将种子摊开于阴凉通风处晾干后存放。6.拌种后不能闷种不能晒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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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精甲霜灵是内吸性苯胺类化合物,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咯菌腈是非内吸苯吡咯类化合物,作为种子处理剂用于防治作物的种传及土传病害。噻呋酰胺具有内吸传导性,是琥珀酸酯脱氢酶抑制剂,对担子菌纲真菌引起白绢病等有效。三者混配用于种子包衣处理,防治花生根腐病和白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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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种子包衣和播种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工作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工作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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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64克/升(咯菌腈11克/升,噻呋酰胺37克/升,精甲霜灵16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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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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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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