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4046 |
| 登记证持有人: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精甲·咯菌腈 |
| 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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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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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63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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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25克/升
精甲霜灵38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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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 |
根腐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恶苗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水稻 |
烂秧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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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使用方便,可供农户直接包衣,亦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本品在上述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5.防治水稻恶苗病,种子包衣: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1—2升,将药浆与种子按比例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6.防治大豆根腐病,种子包衣: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500毫升,将药浆与种子按比例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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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种子处理杀菌剂。该产品由两种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混配而成。用于水稻、大豆种子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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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有眼睛刺激性,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和帽子,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3.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尽快使用,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制造厂敬告用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7.避免与氧化剂接触。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分数5.9%(精甲霜灵3.5%,咯菌腈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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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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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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