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4092 |
| 登记证持有人:黑龙江谱农丰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乙氧氟草醚 |
| 剂型:微囊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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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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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氧氟草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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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20毫升/亩 |
甩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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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整地耕平沉浆后,水稻移栽前3—4天施药,每亩兑水2—3公斤。使用盖上锥孔的塑料瓶甩施,保持田间3—5厘米水层。施药后2天内只灌不排,田块不要寄秧,施药3天后进行插秧,插秧后保持3—5厘米水层7天以上,避免水层淹没水稻新叶,其后常规管理。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施药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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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原卟啉原氧化酶抑制剂,使原卟啉累积,提高细胞膜脂质过氧化反应,导致不可逆转的细胞膜结构和功能损坏,在有光的情况下发挥除草活性。可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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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施用时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子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5.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103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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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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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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