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4160 |
| 登记证持有人:浙江中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草铵膦 |
| 剂型:可溶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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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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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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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50-100克/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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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推荐于非耕地杂草始盛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40—50公斤/亩。2.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注意避免飘移药害。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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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膦酸类除草剂,通过抑制谷氨酰胺合成,导致植物体内铵积累,光合作用被抑制,达到除草目的,为非选择性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可有效防除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绿色杂草。本品具有杀草谱广、杀草速度快、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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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使用。2.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3.本品有眼睛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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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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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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