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106 |
| 登记证持有人:济南绿霸农药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虫螨腈·噻虫胺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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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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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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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8%
噻虫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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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韭葱 |
韭蛆 |
80-100毫升/亩 |
灌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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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韭葱韭蛆幼虫发生初期灌根处理,每亩用水量300—450公斤。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韭葱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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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虫螨腈是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在植物叶面渗透性较强;噻虫胺是新烟碱类杀虫剂。二者结合具有触杀、胃杀和内吸活性,用于防治韭葱韭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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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帽子、手套和护目镜,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3.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呕吐、出汗等;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或重者抽搐。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溅入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不得催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315克/升(噻虫胺225克/升,虫螨腈9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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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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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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