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130 |
| 登记证持有人: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 剂型:微乳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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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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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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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豇豆 |
蓟马 |
3.5—4.5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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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豇豆蓟马发生初期均匀喷雾施药。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在紫外线光照下易降低药效,请于晴天傍晚施药。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豇豆上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亩用水量50公斤/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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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还有一定的渗透性。防治豇豆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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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5.误服:勿吸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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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49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55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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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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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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