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154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统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阿维·螺虫酯 |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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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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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3%
螺虫乙酯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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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介壳虫 |
2500—35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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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柑橘树介壳虫若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2.阿维菌素见光易分解,请在早晚使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柑橘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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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阿维菌素和螺虫乙酯复配制剂。阿维菌素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且对叶片有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螺虫乙酯是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的杀虫剂,其作用机制为干扰害虫脂肪合成、阻断能量代谢,其内吸性较强,可在植株体内上下传导。二者复配防治柑橘蚧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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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本品有眼睛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与皮肤接触,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清洗。3.建议与其他作物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刻移去受染衣物,并用大量肥皂水冲洗皮肤,如果皮肤刺激或过敏,请看医生,下次使用受染衣物前请清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如感觉眼刺激,请看医生。3.不慎吸入: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果需要请进行人工呼吸或输氧,并送医。4.误服:立即携标签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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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187克/升(阿维菌素31克/升,螺虫乙酯156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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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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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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