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162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鑫星农药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氟啶·螺虫酯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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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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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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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虫酰胺16%
螺虫乙酯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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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茄子 |
蓟马 |
15—18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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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宜施药时期为茄子蓟马发生初盛期喷雾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推荐兑水量40—5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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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啶虫酰胺与螺虫乙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氟啶虫酰胺通过阻碍害虫吮吸作用,使害虫摄入药剂后很快停止吮吸,最后饥饿而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螺虫乙酯通过抵制昆虫脂质的合成,造成其中毒死亡,具有双向内吸传导性能。用于防治茄子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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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453克/升(氟啶虫酰胺181克/升,螺虫乙酯272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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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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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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