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192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万豪农化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噻虫·咯·霜灵 |
| 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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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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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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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0.7%
精甲霜灵0.3%
噻虫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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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 |
根腐病 |
460-74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玉米 |
蚜虫 |
460-740克/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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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2.播种前进行种子包衣,根据播种量确定推荐用量的药剂,加入适量清水稀释并搅拌均匀成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播种。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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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噻虫胺是烟碱类杀虫剂,可被作物根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精甲霜灵为内吸性苯胺类化合物,对卵菌纲真菌如腐霉等低等真菌引起的多种种传和土传病害有防效。咯菌腈为非内吸苯吡咯类化合物,对子囊菌、半知菌等许多病原菌引起的种传和土传病害有防效。本品用于防治玉米蚜虫和根腐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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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勿将本品与氧化性物质接触。2.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立即清理裸露在土壤表面的染毒种子。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用药时或用药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药: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注意保暖和休息。4.误服:请勿自行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自行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305.7克/升(精甲霜灵3.5克/升,咯菌腈8.2克/升,噻虫胺294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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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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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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