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195 |
| 登记证持有人:洛阳派仕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咯菌腈·噻虫胺·噻呋 |
| 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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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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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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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0.35%
噻呋酰胺0.65%
噻虫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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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纹枯病 |
1100—1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小麦 |
蚜虫 |
1100—1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白绢病 |
960—116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蚜虫 |
960—116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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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使用方便,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亦可供农户直接进行种子包衣。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播种前施药1次,将药剂用适量清水稀释后与种子混合均匀,自然晾干后播种。4.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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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咯菌腈、噻呋酰胺和噻虫胺三元复配的种子处理剂,咯菌腈无内吸活性,主要通过抑制葡萄糖磷酰化有关的转运来抑制菌丝的生长,最终导致病菌死亡。噻呋酰胺具有内吸传导性,通过抑制病原真菌三羧酸循环中的琥珀酸去氢酶,导致菌体死亡,对丝核菌属、柄锈菌属、黑粉菌属、腥黑粉菌属、伏革菌属、核腔菌属等致病真菌均有活性,对担子菌纲真菌引起的病害如纹枯病等有效。噻虫胺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有触杀和胃毒功能,是乙酰胆碱受体激动剂,作用于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可作为种子处理剂防治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花生蚜虫、小麦蚜虫等。防治花生白绢病、蚜虫,小麦纹枯病、蚜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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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避免与中等氧化剂混合或接触。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3.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 |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4.皮肤污染: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褶皱等处。4.眼睛污染:眼睛不慎受污染时,应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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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126.4克/升(咯菌腈4克/升,噻呋酰胺7.4克/升,噻虫胺115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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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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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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