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WP202500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5-7-4 | 有效期至: | 2030-7-3 |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0克/升 | ||
| 备注: | 质量分数22%。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室内 | 蝇 | 50mg/m³ | 超低容量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24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WP2025009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虫螨腈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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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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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24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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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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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仅用于室内。2.本品仅限专业人员使用,并注意防护。按照推荐剂量稀释30倍液进行超低容量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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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本品用于室内蝇的防治。2.虫螨腈是一种吡咯类杀虫剂,具有胃毒作用,兼具触杀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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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具有氧化性,避免与氧化剂接触。2.本品仅用于室内。喷药后关闭门窗,人畜立即离开,再次进入前必须充分通风。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3.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使用时,应避免接触食品、食品用具或食品加工及存放处的表面。切勿喷洒在食品加工及供应台面。7.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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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再次使用前需清洗被污染的衣物。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发生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如果呼吸不正常或停止,注意患者保暖和休息。立即呼叫医生或毒物控制中心。5.误服:携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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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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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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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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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5-07-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