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15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3 | 有效期至: | 2029-2-2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润立博(山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山西省临猗中晋化工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65-8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1575 | ||||||||
| 登记证持有人: 润立博(山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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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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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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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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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要均匀周到,在二化螟卵孵至幼虫高峰期,喷药一次,本剂在低温条件下更能发挥药效,故宜在春秋两季使用。 2.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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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毒死蜱原药为白色颗粒状结晶,室温下稳定,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按推荐用量使用,对水稻二化螟有较高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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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产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戴防护手套,试用期间不得吸烟、饮食、工作结束后立即洗手、洗脸,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4.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对蜜蜂有毒,应避免水塘和河流污染,避开蜜源作物花期施药。 5.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药害,应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对家蚕高毒,桑园、蚕室周围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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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如发现中毒,立即脱离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中断中毒接触和继续吸收。 3.如误服应立即催吐,洗胃,皮肤接触或误入眼睛,应用清水洗干净。严重者送医院急救并对症治疗,可注射阿托品做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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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低毒,易燃、易爆,按易燃易爆品贮运;2.应采用防护措施,防潮、防湿、防热;置于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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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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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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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0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