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12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1 | 有效期至: | 2029-1-31 |
| 农药名称: | 高氯·马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南京博臣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7%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树 | 黄蚜 | 2000-3000倍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0.8% |
| 马拉硫磷 | malathion | 36.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121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南京博臣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高氯·马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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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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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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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0.8%
马拉硫磷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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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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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在黄蚜发生期时,每亩用本品10-15毫升兑水20-30公斤,混匀,全田均匀喷施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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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经过科学合理配比而成的一种中等毒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上的黄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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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苹果树,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 2.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的天数(安全间隔期)为21天。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由于在碱性介质及土壤中易分解,所以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及土壤处理作用。 4.由于本品对水生生物具有极高毒性,为防治对水生生物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家蚕的毒性很高,蚕室、桑园禁用,在蜜源作物开花期不得使用,并应防止因农药飘移对邻近桑园的影响。 5.一般选早晚施药,上午10时至下午3时不应施药;施药前应注意天气预报,施药后应2小时内无雨。 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手、洗脸及身体裸露部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 7.施药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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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药剂,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随带此瓶速去医院诊治。皮肤和眼睛接触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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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易燃,在贮存和运输中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和远离火源的地方。 2、勿与食品、饲料混放,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3、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 4、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0米,装卸时轻拿轻放,不要摔和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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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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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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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