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372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5 | 有效期至: | 2028-12-14 |
| 农药名称: | 氯氰·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 氯氰菊酯 | cypermethrin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372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氯氰·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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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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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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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5%
氯氰菊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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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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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 2. 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3. 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 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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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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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鸟类保护区、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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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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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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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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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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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2-1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