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205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25 | 有效期至: | 2028-11-24 |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7.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秧田 | 单、双子叶杂草 | 49-56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2.75% |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24.7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205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苄·二氯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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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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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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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2.75%
二氯喹啉酸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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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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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秧苗3~5叶期,排田水施药,施药后1~2天复水3~5厘米的水层,保水5~7天,水深不得淹没秧苗心叶,否则易产生药害。 2.稻芽期至秧苗2叶期前、寄秧苗活棵返青前不宜施药,以防产生药害。 3.伞形花科作物对本品敏感。应选择无风天气施药,避免药雾飘移降低药效及危害邻田作物。 4.施药后至移栽期是安全的,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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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复配的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苗后茎叶喷雾。适用于防治水稻秧田的单、双子叶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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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人员应避免和药剂直接接触,不要迎风喷药,以避免吸入药雾。操作本品时不饮食、不抽烟。不要让无关人员及动物进入刚施药区。避免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 2.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的防护服,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3.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切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不可将施药后的田水流入水生蔬菜田、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 4.本品对家畜有害。 5.本品对伞形花科作物,如胡萝卜、芹菜和香菜等相当敏感,药液飘移物对相邻田块的这些作物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注意。 6.在东北稻区可能对后茬产生药害,下茬可种植玉米、高粱等耐药作物;用药后8个月内避免种植棉花、大豆等敏感作物;下一年不能种植甜菜、茄子、烟草等;番茄、胡萝卜等需二年后才可以种植。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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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若不慎吸入,应至空气流通处。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冼,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若大量误食,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请医生对症治疗,催吐、洗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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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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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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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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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8-11-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