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毒死蜱PD20085846
- 登记证号
- PD20085846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8
- 批准日期
- 1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1%
毒死蜱14.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50-7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6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50-60克/亩 | 喷雾 |
1、防治水稻害虫在卵孵化高峰期喷药,兑水均匀喷雾,每亩兑水50公斤。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水稻上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节最多使用2次。4、施药后设立警示牌,注明施药后24小时候禁止人畜进入施药区。
本品为低毒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害虫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对水稻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化螟防效较好。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在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用效果最佳,施药时用足水量,均匀喷于作物叶片两面,确保防治效果。3、本品对烟草敏感,对鱼、家蚕、蜜蜂有毒,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对人、畜有毒,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5、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6、使用后废弃包装物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毒死蜱中毒:全身不适,呕吐、呼吸困难等,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切勿吞服,如误服,应引吐并携此标签尽快就医,如判断以毒死蜱中毒为主,解毒剂为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如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解毒剂为吐根糖浆或麻黄素,避免给患者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中毒急救电话:0514-86731500、0514-86739571。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装卸和运输时应轻拿轻放,避免重压。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同贮同运。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本品易燃,远离火种、火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