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PD20085813
- 登记证号
- PD20085813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绿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8
- 批准日期
- 3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4%
二氯喹啉酸3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克/亩 | 喷雾 |
1 插秧后7-12天,在田面无水而湿润的条件下,兑水30-40千克均匀喷雾,用药后1-2天灌水,须保浅水3-5厘米,施药后7天内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2.防治稗草,最好在稗草2.5-3.5叶期施用。
本品为选择性菌后除草剂,用药适期长,可有效防除稗草、异型莎草、鸭舌草、节节菜、野慈姑、泽泻、牛毛草一年生杂草。
1. 最多使用1次。 2. 二氯喹啉酸对多种蔬菜药敏感,勿用稻田水浇菜,以免发生药害。 3.二氯喹啉酸可能对后茬作物产生残留积累要害,所以下茬最好种植水稻、小粒谷物、玉米、高粱等耐药作物,两年内不能种植蔬菜。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施药后工具要注意清洗,残液不能乱倒,避免污染水源。
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若误服,应送达到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需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