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85803
- 登记证号
- PD20085803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8%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8
- 批准日期
- 8.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8.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5-4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4-45毫升/亩 | 喷雾 |
1. 在杂草3-5叶期,每亩兑水30-40升均匀茎叶喷雾。2. 长期干旱无雨、低温和空气湿度低于65%时停止用药。3.在天气干燥的条件下,作物的叶片可能会出现药害,但对新叶不会有伤害,对产量无影响。4. 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芳氧苯氧丙酸类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可用于防除冬油菜田、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如稗草、牛筋草、马唐、狗尾草、野燕麦、看麦娘等,对冬油菜和大豆安全。
1. 本品对水稻、玉米、小麦、高粱等禾本科作物敏感,喷药时请勿飘移到邻近作物上。2. 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工作时不能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3. 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4. 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出现药害;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 此农药使用后应将包装物交回销售者。
1.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性。2. 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沾到皮肤上,应用肥皂水清洗,并换洗衣物;不慎吸入,迅速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服,应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1. 本品应放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2. 本品应远离火源、热源。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 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