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嗪·杀虫单PD20085797
- 登记证号
- PD20085797
- 农药名称
- 噻嗪·杀虫单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一帆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8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2%
杀虫单2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00-150克/亩 | 喷雾 |
[1]于飞虱低龄若虫始盛期按每亩兑水50公斤均匀喷雾处理。 [2]本药无内吸作用,喷药时叶片正、反面均匀着药。 [3]不可用毒土法。
本品是有机氮类和有机杂环类复配制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内吸作用,施药后可迅速进入害虫体内抑制害虫的几丁质的合成,使害虫致畸并迅速死亡。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1]施药时要注意安全防护,穿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2]本品对鱼有毒,防止污染鱼塘、河流等水源,养鱼稻田禁用, 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施药后田水不要立即排出。周围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期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蚕毒性大,使用时避免药液漂移,蚕室、桑园附近禁用。 [3]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0天。 [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也不得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如中毒应携本标签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如判断以杀虫单中毒为主,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儿童,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