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PD20085776
- 登记证号
- PD20085776
- 农药名称
- 苄·丁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鼎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8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抚州新兴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0.7%
丁草胺24.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50-200克/亩 | 毒土法 |
1、本品应在南方地区抛秧后4-6天(抛秧立苗3天)亩用本品与适量细沙、细土或尿素搅匀后撒施1次。 2、撒施时田间灌3-4厘米深的水层,施药后保水5-7天不断水。
本品是由选择性内吸传导型磺酰脲类除草剂与酰胺类除草剂混配而成的,扩大了杀草谱。主要通过杂草叶面和根系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阻止细胞分裂和生长,抑制叶部生长,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能有效防除水稻抛秧田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
1、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操作,避免从口鼻吸入。 2、施药前,要求田面平整,施药后要水层不超过水稻叶心,缺水应缓灌。 3、高温天气,应在早晚气温较低时施药,勿超量使用。 4、该药对鱼毒性较大,不可在养鱼的稻田使用。用药后的稻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该药对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注意保护,不可直接接触药剂,工作完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清洗手和身体暴露部分。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饮时,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送医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