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PD20085774
- 登记证号
- PD20085774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8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哈尔滨市益农生化制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8
- 批准日期
- 28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8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8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用于春大豆田苗后除草。在推荐剂量下,可有效防除藜、苋、蓼、苘麻、铁苋 菜、鬼针草、鲤肠、鸭跖草、龙葵、苍耳等春大豆田防除一年生阔叶杂草。 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苗后早期杂草2—4叶期,每亩兑水30—40公斤茎叶喷雾处理。
本产品为二苯醚类选择性除草剂,能防除春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用药后药剂被叶部吸收,破坏阔叶杂草光合作用,导致植株枯萎死亡。
1. 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本药,以免对下茬作物造成影响。 2.施药时,均匀喷雾,避免重喷或漏喷,喷雾药液切勿漂移到其它阔叶作物上。 3.干旱气候下,作物和杂草生长不旺盛时不得施药。 4.施药适期为大豆2—4复叶、杂草2—4叶期,大豆开花期严禁用药。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6.大豆整个生育期最多使用一次。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1.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溅到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误服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上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