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噁·丁草胺PD20231264
- 登记证号
- PD20231264
- 农药名称
- 丙噁·丁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博克百胜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7
- 批准日期
- 35%
- 备注
- 质量浓度360克/升(丙炔噁草酮51克/升,丁草胺309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30%
丙炔噁草酮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10-12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在水稻移栽前,采用土壤喷雾施药一次,每亩兑水量20—30公斤。2.施药后至移栽后7天内只灌不排,保持3—5厘米水层,勿使水层淹没稻苗心叶,之后进行正常田间管理。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剂是由作用机理不同的两种除草剂丙炔噁草酮和丁草胺复配而成的水田芽前期除草剂。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可在水面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严格按标签推荐的剂量和方法施用。2.移栽时勿将稻苗淹没在施用本剂的稻田水中,以免产生药害。3.施用时应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时不得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眼睛溅药: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2.误服: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3.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携标签请医生诊治。5.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质量浓度360克/升(丙炔噁草酮51克/升,丁草胺309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