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醚·咪鲜胺PD20231208
- 登记证号
- PD20231208
- 农药名称
- 唑醚·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海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7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质量浓度440克/升(吡唑醚菌酯110克/升,咪鲜胺330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唑醚菌酯10%
咪鲜胺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葡萄 | 炭疽病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葡萄炭疽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兑水均匀喷雾,之后每隔7—10天喷雾施药1次,根据病害发生情况可连续使用2—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用于葡萄时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是由吡唑醚菌酯与咪鲜胺复配而成的杀菌剂。吡唑醚菌酯具有保护、治疗、叶片渗透传导作用,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咪鲜胺属咪唑类杀菌剂,对子囊菌和一些半知菌具有较好的生物活性;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可有效防治葡萄炭疽病。
1.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菌剂轮换使用。2.喷施时注意风向变化,不能逆风,采用顺风隔行喷洒。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剂接触眼睛。配药和施药时,应戴面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穿长袖衣、长裤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进食。施药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2.皮肤接触: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3.对眼睛有刺激性,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质量浓度440克/升(吡唑醚菌酯110克/升,咪鲜胺33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