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噻虫胺PD20231151
- 登记证号
- PD20231151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禾美思(山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8-12-27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质量浓度285克/升(虫螨腈57克/升,噻虫胺228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5%
噻虫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韭菜 | 韭蛆 | 200-400毫升/亩 | 灌根 |
1.于韭蛆发生初期(韭菜定植缓苗后)兑水灌根施药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本品由虫螨腈和噻虫胺复配而成。虫螨腈为新型吡咯类杀虫剂,噻虫胺是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二者复配灌根使用对防治韭菜韭蛆有效。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鞋、袜子戴防护眼镜,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285克/升(虫螨腈57克/升,噻虫胺228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