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0146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8-1-4 | |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豆田 | 杂草 | 100-134克/亩 | 土壤喷雾或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8014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咪唑乙烟酸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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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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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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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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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期:播后苗前土壤处理或苗后早期(大豆真叶-2出复叶期,杂草2-4叶期)喷雾处理。 2、兑水量:300-450公斤/公顷 (20-30公斤/亩),干旱时应加大用水量。 3、仅在东北地区春大豆田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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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咪唑啉酮类大豆田除草剂,兼有土壤及茎叶处理除草活性,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大豆安全,可有效防除苋菜、蓼、藜、龙葵、苘麻、苍耳、稗草、狗尾草、马唐、黍等单、双子叶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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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要求剂量用药,每季最度使用本品一次。 2、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本品敏感的作物,如白菜 、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蕃茄、甜菜、西瓜、高粱等均不能在施用本品三年内种植。如按推荐剂量处理,后茬可种春小麦、大豆或玉米。 3、低洼田块 、 酸性土壤慎用。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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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误服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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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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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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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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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