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213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9-13 | 有效期至: | 2027-9-12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12-16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21358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 ||||||||
| 剂型: 水乳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根据虫害发生情况,隔7天左右,可再喷一次。 2.施药应选在晴天风小时进行,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杀虫剂。对昆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持效期较长。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最后死亡,对甘蓝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药液若沾污皮肤,应用肥皂和水清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误服中毒,请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土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水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2.本品不能与食物、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严防潮湿和日晒。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2-09-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