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708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5-9 | 有效期至: | 2027-5-8 |
| 农药名称: | 稻瘟酰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7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稻瘟酰胺 | fenoxanil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7083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稻瘟酰胺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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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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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瘟酰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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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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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生初期进行均匀喷雾,使用2-3次,间隔7-10天。大风天或下雨天前后,请勿施药。具体施药次数视病害发病程度而定。 2. 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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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稻瘟酰胺属苯氧酰胺类杀菌剂,其作用机理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主要是抑制小柱孢酮脱氢酶的活性,从而抑制稻瘟病菌黑色素形成。具有良好内吸性和卓越的特效性,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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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交替使用以缓解抗药性的产生,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施药时注意药量准确,做到均匀喷雾,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漂移,危害周围作物。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包装如有渗漏,用吸收材料或土吸收。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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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施药时注意劳动保护,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不慎误服,不要引吐,应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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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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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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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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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7-05-09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