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0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0-13 | 有效期至: | 2026-10-13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贝嘉尔生物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飞虱 | 2-4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7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1093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贝嘉尔生物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啉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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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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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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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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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每亩兑水45-60公斤,搅拌后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瓜类、豆类作物的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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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具有较强的内吸作用,对水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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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宜与其它强酸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养鱼水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并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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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中毒后全身乏力、肌肉僵硬等。 如药液溅于皮肤,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如药液溅于眼内或喷药过程感到不适,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如意外摄入,应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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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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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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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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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10-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