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05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10-10 | 有效期至: | 2026-10-10 |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750-10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300-3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1%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5.4%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105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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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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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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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1%
毒死蜱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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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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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用于害虫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 2.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在柑橘树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施药后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施药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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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主要通过触杀、胃毒及熏蒸三种方式控制和杀死害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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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毒死蜱蔬菜禁用。 2.为延缓害虫抗药性产生,应与其它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轮换使用。 3.严格按照农药规程施药,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4.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 5.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 7.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后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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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本品中阿维菌素更易使人中毒。阿维菌素急性经口:病人清醒时可洗胃,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者麻黄素进行催吐,目前阿维菌素无特效解毒剂,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毒死蜱解毒方法[1]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不慎及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误服,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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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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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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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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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10-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