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12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8-6 | 有效期至: | 2026-8-5 |
| 农药名称: | 甲维·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7% |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10-15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1.7% |
| 虱螨脲 | lufenuron | 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11293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虱螨脲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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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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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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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1.7%
虱螨脲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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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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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为小菜蛾低龄幼虫始盛期施药1次,施药时应注意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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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虱螨脲混配而成的,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对防治甘蓝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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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转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 (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不可使用最外围桑树上的叶片饲喂家蚕;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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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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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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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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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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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1-08-06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