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矿物油PD20097844
- 登记证号
- PD20097844
- 农药名称
- 阿维·矿物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8%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9
- 批准日期
- 5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15%
矿物油57.8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春季始盛发期,平均每叶有螨约2-4头时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作物正反叶面及果实表面都要湿透。 2.本品全株喷施,施药量以叶片、果实湿润,稍有药滴下淌为度。 3.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本品由阿维菌素、柴油复合加工而成,对柑橘树红蜘蛛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轻微的熏蒸作用,其作用机理为干扰昆虫的神经生理活动,致死作用较慢,是目前防治柑橘树红蜘蛛的主要品种之一。
1、因无内吸作用,施药时要喷洒均匀。并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鱼类有毒,施药时应远离池塘、水源;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应避开作物花期蜜蜂活动的区域施药。 3、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等强碱性药剂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抽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可能被污染的裸露部位。 5、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