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10597
- 登记证号
- PD20110597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绿色农华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30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2-4克/亩 | 喷雾 |
| 甘蓝 | 蚜虫 | 1.5-2克/亩 | 喷雾 |
1.于小麦、甘蓝蚜虫为害初盛期施药效果最好,每亩兑水量30—50公斤。2.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每隔5天喷药1次,连续2次。3.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甘蓝和小麦蚜虫。
1.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2.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区域禁用。3.遵照安全使用农药守则,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戴手套、口罩和护目镜,施药期间不得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立即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服。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1.若溅到皮肤上或眼睛里,应立即用肥皂或大量清水冲洗。2.若吸入,应立即将吸入者移至空气清新处。3.若误服中毒,应携带此标签立即送到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阴凉处,远离热源或火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