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利PD84125-5
- 登记证号
- PD84125-5
- 农药名称
- 乙烯利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黄骅市鸿承企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19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烯利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柿子 | 催熟 | 400倍液 | 喷雾或浸渍 |
| 棉花 | 催熟 | 330-500倍液 | 喷雾 |
| 棉花 | 增产 | 330-500倍液 | 喷雾 |
| 橡胶树 | 增产 | 5-10倍液 | 涂布 |
| 水稻 | 催熟 | 8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增产 | 800倍液 | 喷雾 |
| 烟草 | 催熟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 番茄 | 催熟 | 800-1000倍液 | 喷雾或浸渍 |
| 香蕉 | 催熟 | 400倍液 | 喷雾或浸渍 |
1.乙烯利与碱性物质接触会迅速分解,勿与碱性农药(如波尔多液)等物质混用,也不能用碱性较强的水稀释。 2.棉花催熟,应在早霜期前15-20天施药,用药气温最好在16℃-32℃之间。
本品可调节植物的代谢,生长和发育、能缩短发育期、提高产量、改善品质。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2次。 2、用水配好的药液,应随配随用,以免失效。 3、施药人员必须佩戴防酸手套,穿防护服,戴护目镜作业,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废弃包装物不要随意丢弃,应焚烧或深埋。 5、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得与氧化剂、饲料、粮食、食品混放。运输应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条件。远离儿童。避免孕妇与哺乳期妇女接触。, 详情请参阅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