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110573
- 登记证号
- PD20110573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茹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27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 183-366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 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兑30-40公斤清水稀释,均匀定向喷雾于杂草叶面上。 2. 天气干燥,杂草枯萎,请酌情用高剂量。 3. 喷药后3-4小时下雨,药效可能会除低,可视情况适时补喷。
本产品是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通过绿色部位吸收,传导到地下部分,将杂草连根防除,也能在同一株不同分蘖间传导。能防除柑桔园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
1. 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柑桔树细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 2.本品不宜与其它除草剂混用,或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活性,影响药效。 3. 低温储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 证药效。 4. 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翻耕等。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上腹痛,严重者尚有消化道出血及腹泻。无特效解药。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并送医院救治。还可在服用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对症治疗。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濺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并请拔打24小时服务电话:010-83132345。
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肥 料等同贮同运。存放在孩子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