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PD20110571
- 登记证号
- PD20110571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27
- 批准日期
- 3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50克/升
丙环唑1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3.3-26.7毫升/亩 | 喷雾 |
1、破口前3-5天施第一次,齐穗期施第二次; 2、避免正午高温时段喷药。
本品是苯醚甲环唑与丙环唑两种治疗活性物质组配的杀菌剂。
1、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2、要和不同作用机理的药剂交替使用,避免产生抗药性; 3、产品对鱼及水生物有毒,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切忌在鱼塘、水池等水源洗涤药械等器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散溅;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一般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贮运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干燥、通风和避光;防止倒置和碰撞。不能在低于10℃和高于30℃的环境中长期贮存;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得与食品、饮料、食具、种子、饮料等混合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