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10566
- 登记证号
- PD20110566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27
- 批准日期
- 1.8%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7-22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视稻纵卷叶螟发生情况隔10天左右可施药1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经生物发酵提取的大环内酯双糖类抗生素杀虫、杀螨剂,对害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为2次。 2、本品对鱼类和蜜蜂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不要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3、严禁与食品、饮料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