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霉酸A4+A7PD20160708
- 登记证号
- PD20160708
- 农药名称
- 赤霉酸A4+A7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23
- 批准日期
- 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赤霉酸A4+A7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调节生长 | 800-1600倍液 | 喷雾 |
1. 本品于苹果幼果期或果实膨大期施药1-2次,间隔10-18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促进植物生长发育的重要激素之一。可促进果实生长,增加成果数,用于苹果树调节生长。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苹果树生长有较好的调节作用。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2.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切忌过量使用。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也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用药后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