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呋虫胺PD20190072
- 登记证号
- PD20190072
- 农药名称
- 吡蚜·呋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21
- 批准日期
- 7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20%
吡蚜酮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8-11克/亩 | 喷雾 |
1、防治稻飞虱时,于卵孵盛期或低龄若虫盛发期,每亩至少2桶水(30公斤),喷雾均匀周到,尤其稻丛下部; 2、田间有一层浅水,效果更好。高抗性地区可适当增加用药量;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三嗪酮类的吡蚜酮与第三代新烟碱类的“呋喃烟碱”呋虫胺的混合制剂。吡蚜酮与呋虫胺科学混配,对稻飞虱防效较好,产品具有触杀、胃毒及良好的内吸传导活性,持效期长。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赤眼蜂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使用农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赤眼蜂和瓢虫(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开启包装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5、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该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