腈菌唑PD20160680
- 登记证号
- PD20160680
- 农药名称
- 腈菌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6%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6-5-20
- 批准日期
- 9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腈菌唑9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外观为灰白色粉末,属内吸性三唑类杀菌剂,主要对病原菌的麦角甾醇的生 物合成起抑制作用,对子囊菌、担子菌均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开启容器时,操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对于可燃性的废弃包装材料应集中在空旷处焚烧,不可燃的应深埋地下。 2.接触药剂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和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以吃东西、喝水和吸烟;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 3.万一泄露,应隔离泄露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露物,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万一着火,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4. 倒药液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不要在高温、大风的条件下进行操作,以免 药液溅到皮肤。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 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水田)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1.对眼、皮肤、呼吸道有轻微刺激作用。 2.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就医。 3.如误服饮足量温水,勿自行引吐,就医。 4.发生吸入,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5.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远离火源和热源,加锁贮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